截至目前,山东全省LNG储配站储气能力8066万立方米,仅为全省天然气消费量的0.6%。
到2020年,力争开工建设省级储气设施11处,总储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各市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大用户企业共建成各类LNG储气设施总储气能力6.8亿立方米,天然气主干管道总里程达到9500公里,年输送能力达到1800亿立方米。
储气能力不足、配套管网不完善等问题,制约了山东省清洁取暖任务的实施和天然气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等多部门联合印发的《山东省储气设施规划建设方案(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在形成不低于保障全省日均3天需求量储气能力的基础上,力争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等7个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和青岛市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7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其他市形成不低于平均5天用气量的应急储气能力;各城镇燃气企业形成不低于其年供气量5%的储气能力。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LNG储配站储气能力8066万立方米,仅为全省天然气消费量的0.6%。各市和城镇燃气企业基本不具备《天然气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要求的储气能力,个别市甚至没有储气设施。
“这充分暴露了山东省储气能力不足的短板。”省发改委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随着能源结构优化调整和清洁供暖“煤改气”等民生用气消费的快速增加,对储气能力标准和要求更高。预计2018年—2020年,全省天然气需求量分别达到175亿立方米、210亿立方米和250亿立方米。到2030年,预计全省天然气需求量达到560亿立方米。“加快补足储气短板的要求更加迫切。”
结合国家环渤海地区LNG储运体系规划建设,2020年前,全省力争开工建设LNG接收站7座(新建6座,扩建1座),年接卸能力480亿立方米,LNG储罐储气能力40亿立方米;依托沿海LNG接收站和国家骨干天然气管道建设,集中建设沿海和内陆大型省级储气设施,到2020年,力争开工建设省级储气设施11处,总储气能力达10亿立方米,各市政府、城镇燃气企业和大用户企业共建成各类LNG储气设施总储气能力6.8亿立方米,天然气主干管道总里程达到9500公里,年输送能力达到1800亿立方米。
根据《方案》,推进沿海LNG储运体系建设方面,加快构建以青岛港、烟台港为主,日照港、东营港为辅,相互连通,主要服务省内,辐射环渤海区域的LNG储运体系,提高沿海港口LNG接卸能力;建立省级储气体系方面,规划在青岛董家口港、烟台西港区、龙口港、龙口南山、日照港等LNG接收站和东营LNG储备库建设沿海省级储气设施6处,新建LNG储罐10座,总罐容151万立方米,储气能力9.4亿立方米。依托中俄东线能源通道,在管道沿线具备条件的地方,建设陆上大型省级储气设施5处,新建LNG储罐10座,总罐容10万立方米,储气能力0.6亿立方米;结合各地实际情况,统筹政府投资和社会投资,集约化建设LNG、CNG储配中心,或通过购买、租赁储气能力满足储气需要。同时,鼓励大用户企业自建储气设施。
天然气管网完善方面,统筹沿海LNG接收站、省级储气设施和各地LNG、CNG储配中心建设,加快配套外输主干管道和区域支线、联络线管道建设,有序推进主干管道互联互通。近期,规划新建天然气主干管道9条,长度3153公里,年输气能力1200亿立方米。
来源:大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