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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然气行业2023-2024年度关键事件盘点

来源:本站 最后更新:2024-11-06 08:19:52 作者:佚名 浏览:101次

2023-2024 年中国天然气发展大事记

2023年1月

1月1日,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报告》,全面介绍了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市场交易和履约情况。

1月3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

1月4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国能发监管〔2023〕4号)。

1月5—6日,土库曼斯坦总统谢尔达尔·别尔德穆哈梅多夫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双方宣布建立中土全面战略伙伴关系,强调两国天然气合作的重要性,认为该领域合作正形成生产、管道运输、贸易、金融、工程服务“五位一体”的综合性格局。

1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通过视频连线塔里木油田公司轮南油气储运中心西气东输第一站克拉集气区。总书记强调,能源安全关系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是最重要的安全之一。中央企业是能源保供的“顶梁柱”,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多措并举全力增产保供,确保经济社会发展用能需求。

1月18日,国家能源局在北京召开2023年监管工作会议,全面推进高质量监管,助力能源高质量发展。

1月31日,中国与俄罗斯联邦政府代表签署《关于通过中俄远东管道自俄罗斯联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供应天然气的合作协议》。

2023年2月

2月27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加快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年)》(国能发油气〔2023〕21号),提出加快构建油气勘探开发与新能源融合发展模式。

2023年3月

3月19日,南海珠江口盆地恩平15-1平台正式开启二氧化碳回注井钻井作业。这是中国第一口海上二氧化碳回注井,预计高峰阶段每年可封存二氧化碳30万吨,累计将封存二氧化碳量150万吨以上。

3月24日,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财综〔2023〕10号)。

3月 2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进能源数字化智能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国能发科技〔2023〕27号)。3月28日,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完成首单以人民币结算的进口LNG采购交易,成交量约合6.5万吨。

2023年4月

4月6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3〕30号)。

4月6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国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会议,贯彻落实能源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持续推进油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加快完善“全国一张网”,统筹做好管道保护工作。

4月8日,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内江页岩气井——资201井测试获稳定日产气量73.88万立方米,这是中国首次在距今5.4亿年的寒武系古老地层钻获具有商业开发价值的高产工业气流。

2023年5月

5月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 号)。

5月28日,齐鲁石化—胜利油田百万吨级CCUS 示范项目二氧化碳管道输送工程顺利建产,为国内首条百万吨、百千米二氧化碳输送管道。

2023年6月

6月29日,蒙西管道项目一期工程(天津—河北定兴)投产,工程总长413.5千米,年设计输量66亿立方米。

2023年7

7月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煤矿瓦斯高效抽采利用和煤层气勘探开发示范工作的通知》(国能综通煤炭〔2023〕85号),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广,引领带动煤层气(煤矿瓦斯)产业快速发展。

7月1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石油天然气市场体系改革提升国家油气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意见。

7月26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提出优化协议出让范围、调整探矿权延续扣减面积比例和扣减基数、延长探矿权保留期限、细化油气探采合一制度等。

2023年8月

8月22日,青岛LNG接收站首座27万立方米储罐建成完工,是目前国内容积最大的超大型LNG储罐。

2023年9月

9月15日,川气东送二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正式开工。该管线全长4269千米,建成后每年将为沿线地区输送天然气超200亿立方米。

9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实施页岩气减征资源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提出在2027年12月31日之前,继续对页岩气资源税(按 6%的规定税率)减征30%。

9月28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天然气利用政策》(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10月

10月16日,国家能源局组织召开2023—2024年采暖季天然气保供专题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天然气市场化发展改革方向,强化供用气合同签订和履约执行,做好合同内应急、合同内保供。

10月2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发改环资〔2023〕1409号)。

10月23日,鄂尔多斯盆地东缘2000米地层发现首个千亿立方米深煤层气田——神府深煤层大气田,探明地质储量超1100亿立方米。

 10月30日,我国首套自主设计研发的天然气气质分析装备正式发布,标志着我国天然气检测关键技术获得突破。

2023年11月

11月7日,国家能源局批准发布《页岩气开发调整方案编制技术要求》行业标准,于2024年4月11日实施。该标准是我国首个针对页岩气立体开发的行业标准。

11 月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自然垄断环节监管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会议指出,要对自然垄断环节开展垄断性业务和竞争性业务的范围进行监管,防止利用垄断优势向上下游竞争性环节延伸。

11月1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5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的意见》(发改环资〔2023〕1529号)。

11月14日,渤海首个千亿立方米大气田——渤中19-6气田一期开发项目成功投产。该气田位于渤海中部海域,是我国东部第一个大型、整装、高产、特高含凝析油的千亿立方米级凝析气田。11月28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核定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1628号),核定了西北、东北、中东部及西南四个价区管道运输价格。

2023年12月

12月7日,国务院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国发〔2023〕24号)。

12月21日,2024年全国能源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2024年能源工作要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深入推进能源革命,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加强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12月26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广州南沙放宽市场准入与加强监管体制改革的意见》(发改体改〔2023〕1786号),推动各类创新资源进入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体系,打造全国天然气水合物研发和商业开发总部基地。

2024年1月

1月9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国能发监管〔2024〕4号)。

1月25日,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5号国务院令,公布《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1月26日,虎林—长春天然气管道工程开工建设,建成后将接入天然气“全国一张网”与东北地区天然气骨干管网实现互联互通。

2024年2月

2月29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等10个部门联合印发《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2024年3月

3月4日,我国首口设计井深超万米的科学探索井——塔里木油田深地塔科1井钻探深度突破10000米,成为世界陆上第二口、亚洲第一口垂直深度超万米井,标志着我国自主攻克了万米级特深井钻探技术瓶颈,深地油气钻探能力及配套技术跻身国际先进水平。

3月18日,国家能源局印发《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发规划〔2024〕22号)。

2024年4月

4月28日,国家能源局在湖北武汉召开2024年全国油气管道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会议。

4月29日,中国船舶集团与卡塔尔能源集团举行签约仪式,中国船舶集团将为卡塔尔能源集团建造18艘27.1 万立方米超大型LNG运输船。这些船都将由中国船舶集团自主设计、建造,标志着中国LNG船研发设计建造跨入超大型领域,研发设计能力向世界领先目标迈进。

2024年5月

5月3日,位于江苏南通的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关键控制性工程——长江盾构穿越工程完成管道敷设,主体工程全面完工。

5月15日,中国最大规模液化天然气(LNG)运输船建造项目首制船“绿能瀛”号在上海市长兴岛成功交付。

5月21日,福建漳州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正式投产。

2024年6月

6月3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4年第21号〕),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6月6日,在海南岛东南海域勘探发现首个超深水超浅层气田陵水36-1,探井测试天然气无阻流量超1000万米3/日,标志着我国超深水超浅气层领域勘探获重大突破。

(摘自《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全文见附件)

附件:中国天然气发展报告(2024).pdf

 

来源:国家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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